買「台糖蜆精系列商品」(包含台糖蜆精、高麗蔘蜆精、蠔蜆精),登錄發票號碼,就可抽抽抽「Gogoro 2 Plus」、「iPhone 8 」、「Dyson Supersonic吹風機」等好康大獎

活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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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

2017/09/01 (五) ~ 2017/11/30 (四)中午12:00止 (以發票購買時間為準)

參加辦法↓

於活動期間內,至全台各販售通路購買「台糖蜆精系列商品」(包含台糖蜆精、高麗蔘蜆精、蠔蜆精),上活動專頁登錄購買之有效發票號碼,並拍下購買之發票號碼與交易明細,再填寫個人基本資料,並回答問題後將活動資訊分享至個人臉書,動態必須設定為公開 (請保留發票實體正本及交易明細,若為電子發票,請確保二維條碼可刷出明細),以上完成後即可參加 抽獎活動,就有機會抽中「Gogoro 2 Plus」、「iPhone 8 」、「Dyson Supersonic吹風機」等好康大獎。

抽獎方式↓

活動將於第五週(2017/10/05)起開始抽,連續9週(10/05、10/12、10/19、10/26、11/02、11/09、11/16、11/23、11/30),前8週各週將抽出iPhone 8(1名)、台糖聯合住宿券(10名),每週會有幸運得獎者共11名,並於2017/11/30最後一週加碼抽,共抽出Gogoro 2 Plus(1名)、Dyson Supersonic吹風機(3名)、iPhone 8(3名) 、台糖聯合住宿券(20名) 。恕不接受得獎者更換商品或兌現。

公布時間↓

將於2017/10/05、10/12、10/19、10/26、11/02、11/09、11/16、11/23(前8週於當日上午11點抽獎),而11/30(最後一週於當日下午2點抽獎),並皆於抽獎當日於「本活動專頁」及「台糖健康御守粉絲團」上公佈得獎名單。

 

活動網址http://www.2017taisugarlucky.com.tw/#secondPage

 

注意事項↓

1. 活動辦法、注意事項及得獎者名單將以本網站公佈為標準。

2. 為公平起見,主辦單位-台糖公司之員工與承辦單位廠商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抽獎活動,如有違反情事,視同放棄抽獎資格。

3. 每張發票限登錄一次為限,每人可登錄多張不同購買之發票,並擁有多次抽獎機會。

4. 本活動產品僅限於「台糖蜆精系列商品」(包含台糖蜆精、高麗蔘蜆精、蠔蜆精) ,不適用於其他產品。

5. 單週抽獎每人限獲得最多一次得獎者資格,超過者即視同無效得獎者,得獎者亦不得異議,主辦單位亦不負任何責任。

6. 前8週抽獎將依序抽出iPhone 8(1名)、台糖聯合住宿券(10名);最後一週抽獎將依序抽出Gogoro 2 plus(1名)、iPhone 8(3名)、Dyson Supersonic吹風機(3名)及台糖聯合住宿券(20名)。抽出的得獎者將以首次抽中之獎品為準。

7. 發票必須於活動期間內(2017/09/01~2017/11/30中午12:00止)開立,且發票上須印有品項含「台糖蜆精系列商品」(包含台糖蜆精、高麗蔘蜆精、蠔蜆精三種產品)的交易明細。

8. 消費者需索取或保留發票正本及詳細交易明細,若為電子發票,請索取保留紙本發票,並確認發票上的二維條碼可刷出購買產品之明細。若得獎者無法提供清楚可辨明之發票號碼及詳細交易明細,主辦單位將有權利不予寄發任何獎品。

9. 獎品以主辦單位提供實物為準,尺寸與圖片僅供參考,且不得任意要求更換,若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無法提供原有獎品,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獎品之權利。得獎者不得要求更換規格或顏色、並不得轉售、不得兌換現金。若於2017/12/10前,若iPhone 8手機64G(含)以上型號或2017年iPhone最新機種64G(含)以上型號,因台灣APPLE官方因素於台灣本島地區尚未販售,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將以等值現金提供(其價值以該商品官網售價為準),或待正式上市取得商品後再行提供,得獎者不得異議。

10. 得獎者名單公佈當天,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及電話同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於收到得獎通知電子郵件後20天內,須將得獎領據、得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以掛號方式寄至「11052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51號7樓之2,「 台糖蜆精網路抽獎活動小組 收」供主辦單位查核,查核無誤後,主辦單位即將獎品寄至得獎者提供之通訊地址。

11. 得獎者發票正本一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品,即不得要求退還,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12. 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

13. 若寄送發票過程中與資料本身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而發生損毀、錯遞、延遲或遺失等情況,或未提供完整個人資料或有不實者,視同放棄兌換權利,參加者不得異議,主辦單位亦不負任何責任。

14. 寄送資料與發票若提供不實、不清楚、不完整或不正確之資料,或不符合活動辦法規定,導致獎品無法寄送者,將視同放棄活動參與權益並請自負其責,且不得要求補寄獎品或兌換現金,已收件資料亦恕不退回,主辦單位有最終判斷、決定、解釋權利。

15.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提供之資料均為真實、完整且正確,且未有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若資料有不實、不完整及不正確或多次無法取得聯絡,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資格,若因此發生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之權益,參加者應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16.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活動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17. 所有獎品領獎者需年滿18歲,未滿18歲之得獎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取。

18.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 元,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得獎者收據。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得獎者依法需自付 10% 稅額 (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機會得獎者所得稅為 20% )。主辦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稅 扣繳憑單給得獎者。如果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9.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參加本活動者視為瞭解及同意主辦單位基於抽獎及行銷活動之需要合理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僅限電話、email等資訊),主辦單位將依法保管參加者提供之個人資料,本活動結束後進行銷毀。

20. 獎品原則上將於審核通過後20天內寄出,惟主辦單位有權視業務情況進行調整。配送過程中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所致毀損、送錯、延遲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獎品寄送地點僅限「台澎金馬」地區,無法配合領獎事宜及寄回得獎領據者,將視同自動放棄得獎資格,不得異議。

21.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變動將另行公告於活動專頁。

22. 主辦單位保留審核、決定及變更獎品內容之權利,如因不可抗拒因素,主辦單位有權更換獎品為等值商品。

23. 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以主辦單位解釋為準。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台糖蜆精網路抽獎活動小組」 賴先生 電子郵件:mail309@scweb.com.tw 服務專線:(02)2735-5555分機309 (請於週一至週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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